【本報訊】一名資助國內失學兒童、及在本港保良局助養兒童的香港理工大學準碩士生,早前承認在商場廁所內淫辱男童,強脫對方褲子後自行掏出陽具手淫,裁判官昨指法庭有責任保護幼童,判被告即時監禁四個月,以收阻嚇作用。 穿上西裝的三十七歲被告郭志明,現職電腦公司程式分析員,正在理大修讀物流系統碩士課程,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於今年九月五日,在葵芳葵涌廣場的男廁內非禮一名十五歲男童。 辯方昨要求法庭考慮被告無案底輕判,但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TWCC27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