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新舊交替的城市,曾有估計市區、二線外村屋絕大部份都有僭建,其中在原有樓層上加建更是司空見慣,屋主但求多建多租出以賺取租金,類似被當局形容為「豆腐渣」村屋,一旦倒塌出事後果堪虞。
內地國土局、規劃局、城管局等部門面對空有條文法例,礙於人手以致打擊不力,由各部門組成的拆屋隊往往到場後只將違章建築物鑽幾個孔、又或有用挖坭機推翻半幅牆便收隊,工程只做「半桶水」,僭建情況依然嚴重。
當局較早時已作大幅度豁免,最新的政策是凡一九九五年後僭建的村屋,一律要在收到通知後如期清拆。許多抗令護屋的屋主認為村屋逐漸變得殘舊,向當局申請改建又石沉大海,僭建亦是沒有辦法中之辦法。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