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未到手 被追律師費32萬<br>婦索贍養費法援幫倒忙

25萬未到手 被追律師費32萬
婦索贍養費法援幫倒忙

【本報訊】領取綜援獨力照顧子女的單親母親黃女士,早前獲批法援向前夫追討贍養費得直,可獲二十五萬元贍養費。但贍養費仍未到手,已收到通知必須支付為數高達三十二萬元的律師費,差額會由法援署支付,黃女士變相「食白果」。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有唔少法援受助人,係贏咗都要攞超過半數賠款出嚟畀律師費,法援署同負責嘅外判律師都可能有出錯。」
黃女士花了近兩年時間申請法援,並成功向前夫追討二十五萬元的贍養費,以為可以減輕獨力照顧子女的重擔,但結果卻令她寢食難安。她向法援署申訴不得要領,於是向立法會議員鄭家富求助,昨早更致電商台節目《風波裡的茶杯》吐苦水。

「應完善監管」
她說:「初時我以為只係畀幾萬蚊堂費,律師費係由法律援助署幫我畀,但係𠵱家我收到信,話要收我三十二萬幾律師費,我感到彷徨無助。」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表示:「初步睇嚟法援署同外判律師雙方面都有責任,律師要澄清當時有無向受助人解釋清楚要畀咁多律師費。即使當時受助人接受,法援署都無理由畀佢接受,因為最後會由公帑支付多出嘅律師費。」
他又稱:「我知道有唔少個案係贏咗官司,但係要攞一半錢出嚟畀律師費。法援署作為幫貧苦大眾爭取法理公道,好應該有完善嘅監管,唔好畀律師因為做成單生意,而令受助人響正常嘅法律經費上,受到額外嘅壓力。」
法援署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鄭秀雲在節目中解釋,任何法援受助人獲勝訴都要自行支付訴訟費用,通常律師也會替受助人爭取由對方支付律師費,她強調會跟進黃女士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