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深圳包二奶囚一年

港人深圳包二奶囚一年

【本報訊】深圳消息,一名已婚港人涉嫌發假誓取得「寡佬證」,在內地與「二奶」結婚。去年,「二奶」持雙程證來港探親,被港人的妻子揭發丈夫重婚,告上深圳法院,要求法庭依照中國「新婚姻法」追究丈夫及其「二奶」的刑事責任。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前日作出裁決,判該名港人重婚罪成,入獄一年。

曾返港發假誓
這是深圳羅湖區法院自中國新婚姻法頒布後,首宗判處港人重婚罪成的案件。本港的婦女組織曾派代表到庭聽審。
該宗重婚案的被告是一名五十五歲王姓本港男子,多年前他的原配患病去世。八七年,他在上海結識現任姓姚(五十三歲)妻子,九○年,姚來港定居,由於王無固定職業,姚出外工作維持一家生計。
六年前,姚出資十五萬予丈夫在上海經營時裝店,但王稱因經營不善,時裝店結業。二○○○年三月,王在港因工傷獲賠償五十八萬元,此後長期住在深圳,其間在深圳的舞廳結識一名姓舒湖北女子,並共賦同居。

二奶被判無罪
同年,王企圖與二奶在當地註冊結婚被有關單位拒絕。其後,他返港發假誓,申請到單身證明,然後在湖北與姓舒二奶註冊結婚,之後,王返港試圖與姚辦理分居。
去年,舒獲批雙程證來港探親,被姚揭發丈夫原來在內地重婚。今年二月,姚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控告丈夫重婚,要求法院依照中國新婚姻法追究丈夫及姓舒女子的刑事責任。羅湖區法院前日作出判決,判姓王男子及其內地「妻子」重婚罪名成立,王被判入獄一年,二奶則被判無罪。
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