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曾多次輸給我的人,終於反敗為勝,把我擊倒,我會有甚麼反應?我會為他高興。
不,我決不是大方,說甚麼「勝負乃兵家常事」;一來我不是兵家,二來,做負方並不好玩││勝家仔怎都好玩過敗家仔。也不會懶灑脫地說「輸贏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份參與」;輸掉身家然後被懷疑墮樓的賭仔,不也是有份參與過嗎?要參與比賽或競爭,就定要抱着不勝無歸的心,並要做足工夫,未夠quali就別來「參與」。
事實上,每次敗陣,我也很勞氣。勞氣是因為發覺自以為好掂,卻原來技不如人。只有勞氣,才會激發到自己更努力。如果總是含笑說「輸贏不重要」,那你便不要來參加競賽了,去參加雞尾酒會吧。
至於追逐女人,更是可勝不可敗。要是情敵贏得美人歸,我會和他握手,並祝福他倆一世幸福嗎?呸!做戲咩!你以為這是「友誼先生」選舉麼?
既然那麼勞氣,怎麼又會說,當手下敗將終於把我擊敗,我會為他高興?我的確會,如果他是我的兒子。
我兒第一次在乒乓球桌上把我擊倒時,我是多麼的高興。(之後,他差不多每局都贏,每揪必中,殺到我毫無招架之力,有時我也會暗中勞氣!)他第一次解答了連我也不懂解答的數學題,我開心得很。他第一次在籃球架下,把我以為必入的一球封掉了,我興奮得跳了起來,然後驚覺他不知甚麼時候開始,已比我跳得高出許多!
我已準備好,接受他將會不斷擊敗我的事實。希望他不要覺得我太「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