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墊車費幼園不退款

家長墊車費幼園不退款

九龍塘奧林匹克幼兒園去年招生時,以一年免費校車接載學童作招徠,惟上學年開課後,卻以經營困難為由,要求學生家長墊支該學年車費每月九百八十元,承諾本學年按月退還並加百分之十作補償,根據幼兒服務條例,幼兒中心未經社署批准不得收取全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現該校以另一公司名義收取車費,實有取巧之嫌。

「我以為喺九龍塘讀幼兒園會好啲,質素有保證,而且佢哋(學校)舊年重宣傳話一年免費校車接載吸引家長報讀,但點諗到開學冇耐就要家長墊支車費,𠵱家搞到只係退咗兩期就冇晒下文。」

免車費一年招徠
《蘋果》讀者蕭太去年經朋友介紹,替女兒報讀九龍塘劍橋道的奧林匹克幼兒園,當時職員以免費一年校車接載作招徠,令她感到十分吸引。但去年開學後一個月,即去年九月,校方便通知家長,謂因學校經營困難,需家長先墊支該學年車費,但承諾於本學年按月退還,且會附加百分之十作補償。
居於荔景的蕭太,每月需為女兒付校車費用九百八十元。上學年她應校方要求先繳付了十期車費後,滿以為今個學年可逐月退還,豈料迄今只收到兩期退款,十月開始便再未收到任何退款。她曾多次向校方查詢,但職員只稱跟進中,未有確實回覆會如何處理或何時安排退款。

擬依法追回車費
「𠵱家經濟唔好,我又冇做嘢,只係得我老公一個工作,我都有壓力。我最唔滿意嘅係校方的態度,佢哋一味得個拖字。如果你好好咁向我解釋,我都冇咁嬲。」她續稱,若經本報轉介後仍未能收回退款,她會考慮聯同其他家長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求助,追回未退還約八千元車費。
本報曾致電奧林匹克幼兒園,但職員鍾小姐指羅校長請假不在校內,並表示除校長外無人得悉事件始末,故未能就事件作出回應。
負責監管幼兒中心運作的社會福利署表示,根據「幼兒服務規例」第45C條,除事前得到該署書面批准或其他法例所列明,幼兒中心不得收取或接受每月全費以外的費用。

禁止幼園另收費用
該署的幼兒中心督導組於月前曾收到家長對奧林匹克國際幼兒園(劍橋校舍)作出類似投訴。而墊支車費一事乃校方與家長間的協議,就調查所得,有關校車費用是由奧林匹克國際教育發展公司而非該幼兒中心註冊經營者收取。由於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幼兒中心經營者違例收費,故該署難以干預。但該署已向該幼兒園發出告誡信,再三提醒幼兒園須事先向該署申請才可收取全費以外的費用。
記者事後翻查校方發予家長有關退回車費安排的通告及車費收據,發現下款全為奧林匹克國際教育發展公司,確非以幼兒園名義收取。但通告上留下幼兒園職員和電話作聯絡,負責跟進退款事宜。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因校方曾發出通告謂會安排退款事宜,若家長在追回車費的過程中出現問題,可致電29292222向該會投訴。
(一一二○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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