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成日兒子生辰<br>48億元偽證案林秀峰入獄

罪成日兒子生辰
48億元偽證案林秀峰入獄

【本報訊】恒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兒子林秀峰,串同一名商人,向本港兩間歐資銀行出示面值達六億美元(約四十八億港元)的偽造銀行保證書,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行使虛假文書副本罪成。 記者:柯弘毅

法官指假文件破綻明顯,容易遭銀行識穿,難以理解身份顯赫的林秀峰為何冒險犯案,但確信被告明知故犯,意圖欺騙銀行,將被告還柙至下周一判刑。昨日林秀峰被判罪成適逢兒子生日,辯方大律師特別要求法官韋理義准其保釋,以出席兒子的生日派對,但法官認為被告干犯嚴重罪行,判監機會極高,拒絕開恩。
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指出,六十四歲的林秀峰,身為銀行家林炳炎之子的林秀峰,亦是有名望的商人。法官裁決指涉案的假銀行保證書,不但董事簽名屬偽造,格式亦與真本不同,銀行職員能指出多個錯處,而在金融界打滾多年的林秀峰經驗豐富,亦曾接觸同類文件,應輕易分辨該文件是偽造。

官斥不顧身份犯險
法官表示,以林秀峰的知識,理應預料到假文件將很快遭銀行識破,不明白以其地位身份,為何仍如此犯險。法官曾考慮被告是否亦受涉案商人賀瑞誠的花言巧語所騙,不知文件真偽,但林秀峰其後已得助手張裕邦致電通知文件屬偽造,並提醒他小心賀瑞誠,惟林秀峰仍多次陪同賀或單獨前往銀行,就該份假保證書與職員洽商,判其罪成。
案情指二○○○年五至六月,林秀峰及商人賀瑞誠,向位於中環的德意志銀行及里昂銀行行使六億美元假銀行保證書,意圖取得銀行二億美元融資,投資興建港珠澳大橋及賭場等項目。
案件編號:DCCC10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