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非法性交嚴重猥褻6罪候判<br>青年裸照勒索女友分手費

認非法性交嚴重猥褻6罪候判
青年裸照勒索女友分手費

【本報訊】無業青年與女友拍拖多時,因第三者介入,女友提出分手,青年妒火攻心,竟以二人早年拍攝、刻意擺出淫褻姿態的裸照,勒索分手費二萬元;被警方拘捕後,他亦承認與女友初嘗雲雨時,她未滿十六歲。青年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本月二十五日宣判。

報復女友分手
二十一歲姓梅被告承認與未滿十六歲少女非法性交、嚴重猥褻、勒索及刑事恐嚇等六罪,他曾犯打劫及藏有爆竊工具,被判感化,受害人則比他少三歲。
根據案情,被告於九九年九月與受害人相識,十月六日相戀,當時受害人輟學,被告明知她未滿十六歲,仍三度在馬頭圍邨寓所,與受害人做愛。被告與受害人由○○年二月開始同居,其間曾在大嶼山一間度假屋,刻意擺出多個極猥褻的姿勢,自拍二十一張裸照。
受害人於今年六月提出分手,被告恐嚇在街上張貼她的裸照,索取二萬元分手費;後來被告恐嚇找人痛毆受害人,迫她簽了一張二萬元欠單,讓她分十期攤還,又向她展示裸照複印本,提醒她他仍保存裸照。

警方埋伏拘捕
受害人於今年八月四日聽從警方指示,要求以千餘元換回裸照,被告指錢太少,換不了十二張相,索款一萬元,叫她將錢帶上門,並可當面將裸照燒毀。警方在被告寓所外埋伏,將他拘捕。
法官要求控方向受害人錄取口供,她講述被告用哪些裸照勒索,望先審閱被告的案底檔案,遂押後宣判。
案件編號:DCCC95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