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李柱銘說基本法二十三條會令香港成為DraconianLawCentre,本報譯做『嚴刑峻法中心』。究竟Draconian是甚麼意思?」
Draconian一字源自公元前七世紀雅典立法者德拉古(Draco)。在他之前,雅典法律沒有文字紀錄,司法者可從寬執法;公元前六二一年,德拉古制定了雅典第一部成文法,連懶惰、在公眾地方小便都判處死刑。由於有文字根據,司法者不能不遵從。德拉古死後,他那部被評為「鮮血書成」的法典即告廢除;而draconianlaw從此就成為苛法的代名詞。
董建華治港五年多,說香港要做金融、商業服務、信息、運輸、旅遊、創新科技等等中心,至今都不成事;但要香港做德拉古法律中心,他一定辦得到。
據董建華政府說,二十三條勢將成為香港市民「頭上懸着的刀」,這其實也是古希臘典故。據說,從前西拉庫斯(Syracuse)有個朝臣叫戴莫克利茲(Damocles),常說國王生活寫意;國王狄奧尼索斯(Dionysius)於是請他坐在王位上宴飲,卻用一根馬鬃懸一利劍在他頭上,教他明白做國王的危險。戴莫克利茲給嚇得面無人色,從此不再羨慕帝王生活了。而theswordofDamocles(戴莫克利茲的劍)就代表了隨時降臨的橫禍。當然,在新香港,統治者頭上不會有劍,市民頭上卻會有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