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晚間營業三小時 不准外賣<br>港府規管私房菜被指嚴苛

限晚間營業三小時 不准外賣
港府規管私房菜被指嚴苛

【本報訊】政府建議規管近期相當流行的私房菜館,包括只容許私房菜館在晚上營業三小時、最多只可容納十八位顧客,以及不准外賣等。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有關規管存在雙重標準;也有私房菜館的經營者認為,規管過於嚴苛,扼殺經營空間。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規管私房菜館的建議,根據政府的建議,在住宅開設的私房菜館雖然毋須申領食肆牌照,但要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登記,並依從多項規定準則(見表)。

等於白做生意
代表飲食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批評,現時所有食肆均需申領食肆牌照,否則屬非法經營,但這類對公眾衞生可能構成風險的私房菜館,卻毋須申領食肆牌照,明顯存在雙重標準。身兼工聯會副理事長的議員陳婉嫻認為,政府的建議不清晰,「好奇怪,點解唔准外賣?點樣界定?食剩攞走算唔算?」
食環署署長梁永立回應稱,該署考慮到若私房菜館要申領食肆牌照,將限制菜館的經營,故該署建議在牌照上實行放寬措施,但在其他方面則需加強限制,避免對附近住客造成滋擾。
經營私房菜館的八代弟子認為,規管建議不切實際,每間菜館座位數目不逾十八人實在太少,以每人收費二百元計算,每月只有七萬元營業額,根本是「白做」。
另一名經營私房菜館的劉健威則贊成規管建議,認為若容許私房菜館每晚開五、六圍,則與小型菜館無異,但卻可獲豁免領牌,是對其他食肆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