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孌童癖擬強姦論處

英孌童癖擬強姦論處

英國為對付近年接連發生的兒童受性侵犯或被殺案,內政大臣白文傑周二向國會提出草擬法例,修訂性侵犯法例,規模是百年來最大的,以賦予警方更大權力處理孌童癖案,提高保護兒童。

大幅度修例增警權力
根據建議,任何成年人若與十二歲或以下的兒童發生性行為,一律以犯強姦罪論處,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至於那些以面對面接觸,或透過網絡與兒童交往的,警方若懷疑他有不良意圖,毋須等有性侵犯行為發生,都可以直接介入將他拘捕,最高刑罰是入獄五年。
成年人誘使未成年者脫衣,從事模特兒工作或表演,如果沒有肉體接觸也可能入獄十年;有肉體接觸的更可能入獄十四年。
建議又訂明,若受害者是在神志不清、遭綁架、受威脅或因殘疾而無法表達自己的情況下,跟人有性行為,法庭將視非自願性行為,判被告犯下強姦罪。

有前科者須交代行蹤
另外,所有有性犯罪紀錄人士必須每年向警方交代行蹤等資料,否則將判監五年。
白文傑認為,修改令「古老、不統一和有歧視性」的舊法例,變成「適合二十一世紀」的新法律,法例通過後,英國將具有世界上最嚴厲的保護兒童法例。
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