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索閱客戶文件 疑涉賭王上海城<br>律師行入稟挑戰律師會

阻索閱客戶文件 疑涉賭王上海城
律師行入稟挑戰律師會

【本報訊】繼大律師彭耀鴻挑戰警權侵犯律師與客戶之間的特權後,涉及保密特權的訴訟再添一宗。一間律師行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確保律師會的調查權力,不會凌駕保密特權,令律師行要違反客戶意願交出某些文件,律師行在入稟狀中,更披露事件涉及「賭王」何鴻燊與上海城。 記者:梁偉強

原告陳華增律師行的合夥人陳華增昨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律師會要求查閱他某位客戶的所有檔案,此事相當嚴重,因為律師有責任將所有客戶資料保密,他批評律師會權力過份膨脹,又不解釋查閱文件原因,而今次入稟雖無先例可援,但為保障客戶資料,他不怕與律師會抗爭。

受《基本法》保障
「如果富豪正進行買賣交易,律師會要睇文件,資料外洩,商家咪冇保障?重有人信律師?」不過,對於入稟狀提及的客戶,是否指何鴻燊本人,陳華增則表示無可奉告。
根據入稟狀,答辯人香港律師會的理事會按《法律執業者條例》,要求原告律師行交出某客戶的文件,但入稟狀並未明言客戶是誰,只提到事件涉及何鴻燊與上海城。

交代查文件原因
原告律師行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就多項事情頒令,包括《法律執業者條例》賦予理事會查閱文件的權力,不能取代客戶與律師之間的特權,而其客戶為香港居民,受《基本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八條保障,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及其他權利及自由。
此外,原告要求答辯人交代查閱文件原因,披露如理事會決議等相關文件,並就調查員專業資格及操守,訂下守則等。
據了解,何鴻燊自九七年起,已是陳華增律師行的客戶,而賭王與上海城的轇轕,始於九三年。
案件編號:HCMP4765/2002

賭王損失工程費
賭王何鴻燊於九三年認識上海嘉士德──華海集團的董事長,有「上海商界女強人」之稱的桂愛珍,翌年與她達成合作協議,注資七億五千萬人民幣,興建上海城第一期,其後揭發桂的財政出現困難,需靠借貸展開工程,懷疑誇大合約數額,挪用工程大量資金,賭王遂於九七年起,向桂追討損失,桂於九九年疑因經濟犯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