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便利》違例罰款

《壹本便利》違例罰款

【本報訊】今年六月份出版的兩期《壹本便利》,有關封面及內容不雅,遭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票控,被告公司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發布不雅物品兩罪,被判罰款共二萬元。控方指被告有九次同類案底。
被告公司於今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五四四期《壹本便利》的封面及第二十八至三十二頁,所刊載的標題文章不雅,即「『世盃增性慾』少女畫至正做愛招之特寫」,不符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所指明的格式及警告告示。另於今年六月十二日第五四二期內第二十八至三十一頁所載「少女街頭自畫最理想陽具特寫」違反有關條例。
案件編號:ESS9525/95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