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曾接觸陽具

女事主曾接觸陽具

女事主庭上作供時指出被告露械,竟遭辯方質疑有否見過男性陽具。女事主回應盤問時說,與男朋友發生性行為時及在四級光碟中看過陽具,辯方則問事主「乜有四級VCD㗎咩?」此言一出,即引起女事主及庭上各人竊笑。裁判官解釋,打有「格仔」的是三級光碟,沒有「格仔」的是四級,四級光碟在港屬不合法的,而辯方續問女事主為何要看這類光碟,女事主指出只是出於好奇。
女事主在主控官要求下形容被告的陽具長七至八厘米(約三吋半),寬度超過兩厘米,並以膠間尺量度自己的腳掌,以顯示被告的陽具在其腳下的位置及長度;主控官再進一步要求女事主形容被告陽具的擺放情況,她用膠間尺比擬被告的陽具,並將它平放在面前的桌上。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