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未婚中學教師聲稱替表弟進行測試物件軟硬度的實驗,涉嫌將兩名女生帶往尖沙嘴九龍公園的僻靜處,分別要求女生帶上眼罩及穿上「人字拖」,命她們踐踏其放在石級上的四吋陽具,老師被控以兩項露械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記者:蔡曉楓
二十六歲中學教師梁文冠,被控於今年五月八日及十四日,在九龍公園暴露其陽具。
在被告任教學校就讀的女事主昨供稱,去年十月透過同學介紹認識被告,至今年一月,被告要求事主進行收集不同物件軟硬度的數據測試,聲稱是其表弟在美國讀大學的功課,事主出於幫忙老師的心態下答應成為測試對象。
女事主續稱,與被告共進行十二、三次測試,主要在九龍公園的炮台,每次為時十分鐘至一小時不等,測試開始時被告要求事主戴上眼罩及穿上「人字拖」,並聲稱是踩暗瘡膏等物。事主站在石級上背向被告,被告則站在石級下面向着事主背部,並將一叠A4紙放在石級上,事主在被告的要求下用腳踩在物件上及「唔准偷睇」,她形容「踩時腳踭上下咁踩,有時左右捽啦!」
今年五月八日晚上,她聯同一位女友人與被告到九龍公園炮台進行測試,當她測試完畢後,站在遠離測試地方的角落,見正進行測試的女友人表情驚訝,並走下來將她拉入廁所,問事主:「你知唔知我哋一直踩緊嘅係乜嘢?」事主表示是暗瘡膏及紙巾,但女友人表示該物件其實是被告的陽具,事主聞言感訝異,因為「唔相信被告畀啲咁猥瑣嘅物件我哋踩」。
事主為求證事件,於案發日五月十四日傍晚時分,在九龍公園炮台再次替被告進行測試,她故意將眼罩拉高,方便「偷睇」踩着的物件,起初事主的腳掌遮蓋着該物件,但她不斷嘗試,將其右腳掌慢慢向右移,「好清楚望到我踩緊嘅係被告嘅陽具」,而且在旁還擺放着一支暗瘡膏,事主轉身質問被告,被告以石級遮掩下身否認露出陽具,其後事主憤而離去。
首先目睹被告陽具的事主女友人昨供稱,她在事主的介紹下認識被告,今年五月八日是她第二次進行測試,測試時她只合上眼睛,其間因踩不到測試物件而睜開眼睛,看到被告約四吋長的陽具放在自己正踩着的紙上,她立即通知事主。
案件編號:KCCC166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