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量度通縮也好、通脹也好,很多情況之下,都會以消費物價指數(ConsumerPriceIndex,簡稱CPI)作為計算的基礎。
一般計算消費物價的方法是按樣本之中的住戶消費模式,把他們所消費的物品或服務,綜合計算一個加權數字出來,然後再比較基準期(baseperiod)的數字,從而得出的一個指數。
政府定期發布的消費物價指數包括四大類,分別是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而這四類的消費物價指數在近年都改變其計算的基準期,以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的資料作為基準(100)。
四項消費物價指數究竟有何分別?甲類、乙類及丙類指數,分別是按照住戶的低級、中等及較高開支模式來編製而成。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則涵蓋所有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而編定。
甲、乙及丙類三種消費物價,其實反映了社會三種不同住戶的消費物價的改變。以甲類計算,每月住戶開支範圍是4500至18499元,屬於中下開支類別,佔全香港百分之五十住戶;而乙類的開支範圍則由18500至32499元,屬於中等消費家庭,住戶人數佔全港住戶的30%;至於丙類的每月開支則最高,由32500至65499元,佔全港住戶人數的10%。
如果想知通縮或通脹對某階層的人打擊有多大,可以參考相關甲乙丙三類消費物價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