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譴責申銀行為失當

證監譴責申銀行為失當

【本報訊】證監會昨對申銀萬國證券(香港)作出公開譴責,因該會於2000年收到投訴並作出調查時,發現申銀萬國作為註冊證券交易商,並無確保其屬下交易商代表,在收到客戶投訴時,及時對投訴作出適當回應和採取補救措施。
另外,該公司亦沒有貫徹實行內部守則,妥善保存投訴紀錄和授權書,更無維持有效程序去覆查經紀與客戶之間的電話錄音紀錄。證監會認為,申銀萬國此舉屬失當行為,其作為註冊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備受質疑。
然而,證監會確認申銀萬國在調查期間,已曾給予充份合作。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董事江宇行稱,經紀行應及時和適當地處理客戶投訴,並採取步驟進行調查,對投訴作出即時回應;倘經紀行無即時對投訴採取補救措施,則必須告訴客戶其他尋求補救的辦法,包括向證監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