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正研究增設公共圖書館還書費,市民借書後如在另一間圖書館還書,每本書或需付一元五角。 審計署報告指出,市民現在可以在任何一間公共圖書館還書,康文署要僱郵政署運送書本,每年要花近二百萬元,平均每本運費一元五角,審計署認為康文署應收回成本。審計署又批評公共圖書館服務效率甚差,每年浪費逾七千萬元公帑,包括長期有一成、近十萬本新書積壓,未能外借;而市民捐贈書本長期積壓達十五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