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品黑店涉易名施故技

禮品黑店涉易名施故技

曾被消委會點名的黑店,易名後繼續以不當手法經營,消委會曾建議修訂法例,加強監管有誤導成份的商業手法,但政府以現行法例已足以保障消費者為由,拒作修訂,以致消費者蒙受損失。

灣仔利東街二十三號地下,前身是曾被消費者委員會點名的黑店「時代賀卡禮品中心」,現時已易名為「大囍賀卡禮品中心」。事主黃先生最近前往光顧,結果換來一肚氣,最終要驚動警方,才能討回定金。
黃先生今年九月結婚,特往灣仔一帶搜羅精美的請柬及回贈賓客禮品,當他被「大囍賀卡禮品中心」門面陳列品吸引而內進選購時,這竟就是黃先生噩夢的開始。

推說運輸延誤
黃先生憶述,當時兩名店員殷勤招待及游說他選購一種可放有他與太太結婚相片的玻璃擺設,女店員說必須繳付定金,數天後交相片製禮品時須清付全數四千多元,單據上寫有九月十二日交貨。
到了交貨日期,事主仍未收到任何通知,他致電「大囍」查詢,店員指因運輸延誤,兩天後必能交貨;但六天後仍音訊全無,再追問下,店員指貨車及司機犯了走私罪被扣關而延遲,再兩天後必能交貨。
「之後我日日追,佢哋就次次都話今晚一定送到,否則雙倍賠償。佢哋重叫我千祈唔好熄電話,重要喺屋企等,搞到我晚晚唔瞓得,精神又緊張,直到我結婚當日,竟然重詐傻扮懵咁反問我:『乜啲貨冇嚟咩?』結果連影都冇埋。」

警方協助調解
黃先生事後不斷聯絡「大囍」,店員范先生指自己乃警員,指單據上沒列明賠償條款,事件乃運輸問題引起,與該店無關,故不會賠償。他其後報警求助,經調停下,他終可取回全數四千多元,但當中所受的困擾則難作追討。
記者前往查察時,發現上址前身為「TopClassCompany」及「時代賀咭禮品中心」,本報過去也多次接獲市民投訴其經營手法不當,兩店先後於九九及○一年被消委會公開點名指其經營手法不當及有誤導成份,並罕有地公開店東姓名鄭美蘭。記者就黃先生投訴個案前往調查時所見,現時「大囍賀卡禮品中心」的店員鄭小姐及范先生,就是「時代賀咭禮品中心」店東鄭美蘭及店員范先生。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如商店經常以不良及誤導手法經營,消委會即公開其店名及手法,如有關店舖易名繼續以不當手法行銷,消委會不排除再將其店名公開,免消費者蒙受損失。
發言人說,其實自去年五月,消委會已向政府提出建議,要求有關部門對含誤導成份的商業手法及廣告等作出監管,但政府回覆指現行法例已足以保障消費者,暫時不會就有關條例作出修訂。

仍有立法空間
民主黨消費政策副發言人張賢登直指現行法例對消費者保障實不足,政府現時仍有尋求立法的空間;而政府應賦予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及消委會權力,讓他們可對手法不良的經營者加以檢控;相信此舉可帶阻嚇性之用。
雖然現時消費者可透過消委會調解或經集體訴訟以追討索償,但最終消費者極其量只能取得實際損失的金額,根本難以追討帶懲罰的賠償;而消委會之權限亦只在於點名公開,故政府實應認真考慮立法。
(一一一八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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