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案判決待研究

謝霆鋒案判決待研究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表示,律政司現正研究謝霆鋒案覆核刑期的判決書,暫時不宜評論是否提出上訴。根據法例,律政司可於判決後二十一日內,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出,上訴一般需時數月準備,以謝霆鋒案為例,當事人目前已履行社會服務令,而且控方每次提出上訴,對當事人都是一次身心煎熬。所以即使最終控方勝訴,法官在判刑時一般會再酌情減輕刑期。

明訪四川法律交流
據了解,謝霆鋒至今已履行三次社會服務令。謝霆鋒及警員劉志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日原審裁判官按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後,維持原判,謝霆鋒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志偉監禁半年。
此外,梁愛詩將於明日聯同多位香港法律和專業界代表訪問四川成都司法部門,並會出席「中港專業投資研討會」,就中國西部大開發及兩地的法律和專業服務合作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