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茶杯》雜誌前攝影記者王瑞輝(二十五歲),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間,將誤存入其戶口逾十四萬元的同事薪酬據為己有,公司揭發報警,他早前承認盜竊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宣判。 被告願意先償還由同事集資的二萬元及《東周刊》補償金合共四萬五千元,餘款分期支付。裁判官鑑於被告願意對受害公司作出賠償,及非主動犯案,因此判處被告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TCC747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