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保證不恥笑 庭上腼腆說案件<br>15歲童首次召妓遭勒索

主控保證不恥笑 庭上腼腆說案件
15歲童首次召妓遭勒索

【本報訊】十五歲中學生按報章召妓廣告相約應召女郎上門提供性服務,不料首次召妓便「中招」,僅僅輕拂女郎酥胸後,仍未真箇銷魂,便遭對方男同黨致電勒索五千元,女郎更擅自在屋內翻箱倒櫃,盜去男生母親十多件首飾。涉案兩男女另疑勒索三名嫖客,昨日被控盜竊、勒索等多項罪名。 記者:柯弘毅

男被告李威豪,同時承認處理贓物及依靠妓女賣淫為生八項罪名。十七歲雙程證女被告鄧秋玲,只承認三項盜竊,否認勒索罪受審。

勒索五千大元
十五歲姓蔡事主仍一臉稚氣,作供時欲言又止。經主控官在庭上表示「我哋都係成年人,保證唔會有人笑」後,事主才腼腆地透露第一次召妓便「被屈」的經過。他表示今年六月十六日,乘父母及女傭外出,按報章刊登的召妓廣告,「叫小姐上門」,協議肉金為六百元。稍後女被告到其九龍城范信達道寓所,入房後即盡脫上衣,露出胸脯。事主表示僅伸手摸過女被告胸後,對方突然表示稍後會有一男子來電索取五千元服務費。事主不明所以,質問肉金應為六百元,女被告支吾以對,反問是否仍要性服務。事主拒絕交易,她便穿回衣服,未幾即有一男子致電勒索五千元,事主表示沒有錢,對方繼而要求他交出貴重物品。

掠走18件首飾
女被告更擅自走入主人房「搜掠」,盜去事主母親一批手鏈、戒指、頸鏈等十八件首飾,及取去事主的電話連同六百元人民幣。事主其後報警,警方派卧底假扮嫖客召妓,先後將兩名被告拘捕歸案。兩名被告另涉於同月十七日,先後在港九三間時鐘酒店內以相同手法勒索三名嫖客二千至七千元。
案件編號:DCCC8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