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喻為「隱形富豪」的桂洪集團已故主席陳桂洪,九九年遭情婦胞姊策劃「福建旗兵」,綁架勒贖三千萬元。其前女僱員承認有份參與,因綁架罪判監六年半,及後向警方提供詳盡口供,終令案中主謀的情婦胞姊認罪,接受法律制裁。該女前僱員對控方的協助昨獲上訴庭確認,減刑至六年。
上訴人商麗娜,四十七歲,於○○年一月承認綁架罪,判監六年半。上訴庭指出,當日商麗娜認罪時向法官承諾協助控方,直至○一年七月,主謀許詩萍在內地被捕,商願遵守承諾與控方合作,成為控方主要證人,最終許詩萍認罪。
事發於九九年三月十四日晚,陳桂洪前往情婦許詩蕾灣仔寓所途中遭綁匪挾上車,送到商麗娜在荔枝角的單位,綁匪勒贖七千萬元,經議價減至三千萬。警方在二十四小時內火速破案,救回肉參。同年十月,陳桂洪病逝。
案件編號:CACC26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