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涉嫌歧視亞裔教員事件的調查報告昨公布,報告顯示由法律學院院長麥高偉任主席的院方人事委員會,在考核約十名教員續約時,沒有考慮其中文著作,而決定不予續約或只續一年,是語文歧視的做法,構成間接種族歧視。該院副教授梁美芬和學生蘇俊文認為院長麥高偉必須辭職,支持他的校長張信剛也要負上責任。
由城大校董會委派的獨立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該人事委員會犯了「十宗罪」,除有歧視亞裔教員外,也批評它有多項失誤,包括所採用的評核指引欠缺透明度、拒考慮前院長對教員的考核報告是錯誤的、容許其中一名也申請續約的教員參與人事委員會有利益衝突、以及麥高偉沒有填妥考核報告等;不過指事件有干預學術自由則不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