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富戶,只是指入息較好的公屋居民,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富戶談不上富。一個四人家庭月入四萬四千元就要交市值租金,這還不是最大問題,問題是要在一年之後遷出,如果擁有超過一百二十八萬的資產。
這自然又是托市的餘波,不知道孫公還有甚麼「屎計」未出?周末睇樓者增多,意料之中,在有餘力多買一層或真有迫切需要者入市之後,這個小陽春就會淡化下來,有智慧者應會想到要多等一會,看清楚樓市的下調空間在哪裏。
所謂富戶,只有萬八,其中要被迫搬走者極為有限。富戶人數三年中減了三成,自然是勞動力市場人工下調的結果。一個家庭計,四萬四千元入息,還要有資產百三萬,為數不多。如果高薪與資產在第二代,則刪除戶籍,並將資產轉到被刪者名下,為一家人通力合作的必然選擇,這個時勢,誰願放棄公屋到私人樓市冒險?
被刪除名字的子女極其量只是到外面租樓,一旦失業搬回公屋是必然事情,房署對這些失業黑戶只能無可奈何,難道可以終止租約?這已是炸不出油的老糠了吧!
但筆者還是認為所謂落實富戶政策背後隱藏殺機,因為富戶的界線還是可以下調的,月入四萬幾的家庭節衣縮食,當然可以買層貴樓,然後加入負資產一族。董伯由鼓勵支持七成市民自置物業,安居樂業;到強迫人人買貴樓,只顧地產商的利益,令到港人只成有產階級與負資產階級,不准做無產者,改變也令人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