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主任妻欺詐判做義工

港台主任妻欺詐判做義工

【本報訊】香港電台前節目主任麥志堅因詐騙罪正服刑十六個月,其妻蘇詠琴則被指以銀行帳戶收取港台臨時工資,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既已賠償受害機構,而且不涉及違反誠信的因素,她在受到丈夫的影響下才犯案,因此判處被告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九九年六月,麥志堅使用妻子友人的銀行資料,向港台申報臨時工資,騙取款項逾七萬元,部份支付旅行欠款,餘額三萬九千多元則轉回妻子戶口。
案件編號:KCCC887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