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上課被干涉 怒擲座椅再動武<br>中四生爆粗一拳打暈老師

騷擾上課被干涉 怒擲座椅再動武
中四生爆粗一拳打暈老師

【本報訊】正當老師專心授課之際,一名學生與同學傾偈遭干涉後,眾目睽睽下竟以連珠發炮的粗口回敬,怒擲座椅,拳擊老師至幾乎昏倒,那並非校園電影片段,而是活生生在上葵涌官立中學發生,案中主角中四學生昨在法庭承認打老師;裁判官直指該等校園暴力案件嚴重,拒絕被告保釋將他還柙索取感化官等報告始判。 記者:蔡朗清

就讀上葵涌官立中學中四班的被告,現年十六歲,個子不高,蓄短髮,架上黑膠框眼鏡,外貌有點戇直,昨日穿上整齊的校服,結紅色領呔及灰色外套,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

老師中拳天旋地轉
被告昨在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今年十月二十九日,在位於石籬石排街十一號上葵涌官立中學二樓的二○七號班房內,襲擊一名英文科老師鄧達文(譯音),傷害其身體。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一時五十分,中四D班課堂正進行英文科,老師鄧達文如常授課,直至二時四十分,被告卻與同學交頭接耳,騷擾課堂秩序。鄧老師見狀出言干涉,着被告停止說話。惟被告不但未加理會,以粗言穢語回敬老師後,站起將座椅飛擲牆壁,發出巨響。
被告意猶未盡,怒氣沖沖逕往老師所站位置欲有所動作。老師叫他返回座位,被告毫不理會,不斷指罵老師,互相爭論之間,被告突然發難,左手握拳突出食指骨節,錐正老師頭顱。受襲老師登時天旋地轉,頭昏腦脹,幾欲暈倒,引起課堂騷動。事件最後驚動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毆打老師。

裁判官拒被告保釋
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有一次不同類的案底,發生於去年,被判感化。辯方律師求情稱,希望裁判官索取報告才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外出,以便繼續上學。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拒絕保釋,將案件押至今年十二月十二日索取被告感化、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報告始判刑。
教育署表示,上葵涌官立中學在事件發生後,已對該學生進行跟進輔導,學生在事後亦有繼續上課。該校校長則未有回覆。
案件編號:TWCC32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