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世界發展(017)與旗下公司新世界基建(301)及太平洋港口(659)重組的文件今寄發,文件對近期有報道指內地將撤銷外資保證回報政策的指示作出回應,也是首家上市公司公開解釋此事。
據新世界基建董事的了解,該項指示並非新政策,只是根據1998年定下的政策而發出,促請地方政府必須在2002年12月底前,盡快解決向外資發出投資保證回報的問題,但新基已盡快修正有關安排。不過,由於新基今次出售予太港的基建項目,業績是根據其實際經營業績計算,而非依據保證回報而計算,故不受今次指示影響。太港獨立財顧德國商業銀行香港分行明白此事,認為毋須就此修訂原先建議。
今次太港收購資產的爭拗之一,是有投資者認為太港股東權益或受損。文件顯示,太港在交易前的完全攤薄每股有形資產淨值為0.7元,完成交易後則降至0.5元,大減近3成。至於太港盈利,因收購涉及商譽65億,每年需攤銷3.27億元,另或需承擔76億元負債,每年要繳付2.94億元利息,故此太港完成重組後的盈利,按2002年度重列只為8.53億元。另太港宣布股份10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