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醉酒女郎偕友乘搭的士,忘形嬉戲時竟「玩電話」,報警假稱遭人強姦,其後再致電警方承認虛報,但被警方追查位置將她拘捕。涉案女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浪費警力罪,被判簽保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女被告黃蓮,二十三歲,持雙程證來港。根據案情,她於今年十一月七日早上六時半左右,與一名友人登上的士。兩人在車上嬉戲,其間被告報警稱遭人強姦,之後便匆匆掛斷電話。四十五分鐘後她再致電警方,承認飲醉酒,剛才報稱被強姦亦只是一場惡作劇。警方循電話紀錄成功追查出被告的位置,在銅鑼灣將她拘捕。
案件編號:ESMP24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