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官僚測滲漏墨守成規

水務官僚測滲漏墨守成規

鰂魚涌鯉景灣一單位的天花漏水,明顯是樓上單位水管漏水所致,但水務署、食物環境衞生署花了近十個月時間,仍未能查出滲水來源,被斥做事墨守成規,毫無彈性。

「管理公司話無權理,啲政府部門又話證明唔到、水務署又唔肯用其他較可行嘅方法,點解佢哋會咁墨守成規,咁無彈性嘅呢?」
今年二月才買下鯉景灣一單位的《蘋果》讀者梁小姐,入住後不久已發現廚房天花滲水,且日益嚴重,除了要用盆盛載滴水,天花更有大片水迹及批盪剝落。她向管理處及直接找樓上單位業主反映,但毫無作用。
「管理處話佢哋無權迫樓上單位業主做嘢,但都有幫我聯絡佢,不過個業主死都唔認,我同上手業主都出過律師信畀佢,佢一直唔理我哋!」

測試流量不實際
在別無他法情況下,梁小姐向食環署求助,經過數月的檢查及測試工作後,食環署表示無法確定其單位天花滲水原因。食環署隨後便將個案轉介水務署及屋宇署處理。
梁小姐說,水務署曾派員到其單位視察,把單位內所有水龍頭關掣三十分鐘,進行水管漏水流量測試,水務署指結果顯示水表並無用水紀錄,故難以證明漏水來源是否屬上層單位。
「水務署呢個水表測試方法根本係唔實際,要個水表郁先可以證明係樓上單位,但啲水喉師傅話如果要個水表郁動,要開大啲水先至得,但𠵱家只係漏水、滲水,啲水量根本唔同開水喉嗰種,咁個水表梗係無用水紀錄啦。」

關掣兩日見端倪
梁小姐指出,管理處為了證明漏水源頭,曾將樓上單位的總水掣關掉二日,結果她的廚房天花確沒出現漏水情況,直至樓上單位業主要求管理處重開水掣後,她的廚房天花便又再開始滲漏。

感到相當無助的梁小姐,向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楊森聯合辦事處求助,辦事處職員多番要求水務署進行其他可行的測試方法。負責跟進這個案的伍先生指出,只要水務署肯進行那次管理處關掉樓上總水掣的方法,便足以證明漏水來源,但水務署卻藉故推塘,「佢哋初時話無呢個需要,跟住又指漏得唔嚴重,期間又兩次口頭答應我話可以,後來又話個情況唔同唔做得。」
梁小姐不忿地指出,只要水務署證實到漏水源頭,便可出信勒令有關業主進行修理。「水務署建議過我用自己嘅辦法去解決,根本就嘥氣。如果我有足夠能力,咁我使乜花咁多時間精神去求助啫?點解啲政府部門唔可以實際啲、同彈性啲去處理市民嘅求助呢?」

曾進行連串檢查
水務署發言人解釋,水務署已為此個案進行了一連串測試及檢查,惟無證據顯示漏水原因。而處理一般的漏水投訴,水務署會沿用水管漏水流量測試方法,至於有否其他的測試方法?發言人指以前曾試過於某些情況下,用壓力測試方法,但由於壓力會將原本沒問題的喉管壓破、而且亦未必能找出滲漏源頭,故這方法現不可行。
(○八○六三○)

意見--應採電子水表量度
城市大學建築及科技學部講師張少雄表示,現時水務署所採用的是傳統水表,只能量度出約20cc的水流量,未必可感應到食水喉管滲漏下的水流量。他指一般水表的測試範圍,即讀數範圍較大,水務署不應以單一方式測試,水務署應改以讀數範圍較低的電子水表作量度,才能準確量度是否由樓上單位食水喉管引致樓下天花出現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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