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鄉:流行文化難道不是文化?

書鄉:流行文化難道不是文化?

如果只看傳媒的報道,很容易對不久前推出的《文化委員會諮詢文件2002》產生錯覺,以為是另一份審計署的報告。文化委員會的任務是「制訂一套原則和策略,推動香港文化發展」,但文件推出卻只能引起傳媒注意資源調配及架構檢討的問題,可謂落筆打三更。

馬國明

當然可以再一次把問題歸咎於傳媒的淺薄,但傳媒的問題恰好暴露了諮詢文件的一大缺點。像香港這般標榜開放的社會,傳媒對文化和社會的風氣的影響舉足輕重,這點諮詢文件亦有注意,並且指出由於傳媒強調市場運作,因此所衍生的流行文化「明顯地偏向商品化、通俗化」,又說流行文化和精緻文化未能融合,「香港文化藝術的發展空間有很大的局限」。
令人費解的是諮詢文件雖然點出問題,但不知是否因為苦無對策,整份文件就只是在文化藝術教育一節輕輕地建議政府「鼓勵傳媒增加文化藝術內容」和「研究成立文化、藝術、科技和教育的本地電視及電台頻道」。很明顯這些建議都只是「冇米粥」。
其實,本地學者在過去的十多、二十年裏,針對本地的流行文化已做了不少工夫。例如牛津大學出版社便在不久前出版了一部厚達六、七百頁的《閱讀香港普及文化》,輯錄了一九七○至二○○○年間本地學者探討本地流行文化的文章;之前又出版了嶺大教授陳清僑編的《身份認同與公共文化》。類似的文集還有史文鴻和吳俊雄合編的《香港普及文化研究》,著名的香港詩人也斯亦把他在一九九五年在藝術中心主講的香港文化課程出版成書。
此外,由於九七回歸,國內不少學者亦選了香港的流行文化作為研究課題。對這些林林總總的研究,諮詢文件卻隻字不提。文化委員會不知道有這方面的研究還是認為這些研究全是象牙塔文章,不值一提?

很容易便被遺棄
答案如果是後者,那麼文委會諸君便錯了。就舉吳俊雄在《香港普及文化研究》裏所提的觀點,他指出:「任何大眾文化的現象,都只有極短的壽命,若沒有紀錄、分析和理論整理,很快就湮沒了,這些潮流的此起彼伏和社會各階段發展的密切關係,也將永遠在我們的『社會記憶』中消失,使我們的社會文化又多了一些空白格」。
精緻文化因為得到完善的保存、繼承和發揚而變得更精緻;流行文化因為只是為了賣錢,一旦不能賣錢便被遺棄一旁,不但沒有繼承和發揚,連保存亦成疑。
過去的三十年,亦即是不少香港居民的成長時期,香港沒有發展出甚麼令人印象深刻的精緻;有的就只是電影、流行曲、電視劇這類被文委會遺棄一旁的流行文化。這是甚麼文化政策?不過作為審計報告,文件則保持一貫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