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
葉劉淑儀聲稱國家安全法在世界普遍存在,但問題是其所舉列諸國皆為民主國家,領袖出於民選。憲法乃全民公約;而現在的中國政情卻全非這一回事。中共得國後鎖國近四十年,最初二十多年是毛澤東說了算,運動此伏彼起,把人民折騰得死去活來;之後是八老治國,到底還是鄧小平說了算,不惜消滅大批國家菁英以維護政權;江澤民時代號稱夠開放了,說到尾還是黨天下,「寬鬆」僅屬恩賜性質並非必然的;人民當呼謝主隆恩!
一切是制度問題,如果我們國家有民主政治,二十三條立法是不會遇到大反彈的。在民主制度下,如果執政者違反人民意志,有機制可以罷免,但現實是無論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如何指鹿為馬,倒行逆施也無從約束,只能渺茫地求天收之,或待其良心發現,自我完善。
二十三條說是維護國家安全,實乃偷換概念,以「國家」替代了「政權」,說白了就是維護共產黨政權。中共經常說自己是偉大、光榮的政黨,說得這樣堂皇,敢不敢主動變制為民主,讓人民來選擇?二十三條之所以可怕,就是怕政府「名正言順」地行使此惡法以消滅那些真正的愛國分子,一如消滅八九民運那群情操高尚的國民一樣。
共產黨人也是人,當有作為人應有的良知,姑勿論過去種種,就說現在內陸地區,農村子弟仍往往因交不起幾十元一期的學費而失學,當政者可有愧乎?這等治國成績可算偉大光榮?中國幾千年歷史,政權更替無算,國人可有變成吉卜賽?我自問非常愛國,希望國家能安和樂利,近悅遠來,但目下見到的卻是內地人民千方百計偷渡到國外,一些還掉了生命,國人可有反思?執政者如果仍不感愧疚,可謂無恥矣。孔子在二千幾百年前提出的──近悅遠來的政治理想為甚麼還是這麼遙遠,中國人真的不配有民主嗎?
四九年後廣袤黃土變成赤地千里,多少高貴的靈魂遭冤屈而死,於今幸存的有些被平反了,但作為原兇的共產黨從來就沒被人民平反,歷史會記下來,人民是不會忘記的。共產黨人如果仍有一絲良知未泯,此時應洗心革面,逐步推行民主,讓人民真正解放,向世界作一次真正的文明示範,為何在這個文明世紀,仍汲汲於壓制人民,中央袞袞諸公可無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