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種票案外一篇<br>求官放過姨母師爺成囚

區議員種票案外一篇
求官放過姨母師爺成囚

【本報訊】律師行師爺在姨母兼南區區議員李佩英種票案審訊期間,主動接觸相識的主審裁判官黃汝榮,要求勿判李佩英入獄,意圖打「友情牌」影響判刑結果,昨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指其行為嚴重打擊法治制度,判囚十八個月。 記者:柯弘毅

法官張慧玲在判詞中指,二十九歲的被告郭永業與黃汝榮沒有聯絡多時,去年九月卻突然找黃,製造機會與黃單獨對話,並主動提到李佩英種票一案。法官指黃汝榮為可靠證人,被告聲稱找黃僅為查詢對方追討被拖欠律師費一事,反指黃汝榮要求他做假誓章的說法純屬揑造。

「唔想臨老過唔到世」
法官相信當日黃提醒被告談論該種票案並不恰當後,被告仍然繼續同一話題,更主動透露與李佩英的親屬關係。被告婉轉表示李「唔想好似白姐姐咁,臨老過唔到世」,明顯是要求黃不要判監,故判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求情指黃身為裁判官,不會受到被告的言詞影響。但法官指即使被告的計劃失敗,但他身為律師行職員,倚仗與黃的朋友關係,要求黃不判李入獄,行為極之嚴重,嚴重打擊保障社會的法治制度,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心,必須監禁,判囚十八個月。

官曾指談案件不妥當
案情透露,西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黃汝榮與九五年任執業大律師時認識被告。去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告與黃午膳,結帳時突然詢問種票罪成會否判監,並提到李佩英(前粵語片女星藝名李紅)種票一案。黃提醒被告談及他正在審理的案件並不妥當,要求中止話題。被告卻指李佩英為母親的同父異母姊妹,更表示「冇計啦,佢(李)唔想好似白姐姐咁,臨老過唔到世」,要求黃不要判李入獄。黃汝榮其後向首席裁判官報告此事。
案件編號:DCCC3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