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綫成員陶君行及四五行動成員劉山青,昨早九時許分別在居所樓下及辦公室樓下遭警方引用《公安條例》拘捕,指兩人涉嫌五月十一日組織未經批准集會。兩人稍後獲准各以兩百元保釋外出,下周一在西區裁判法院提堂。
前綫批評《基本法》二十三條尚未立法,警方卻接二連三拘捕及起訴和平集會人士,打擊言論自由。人權監察更質疑警方的拘捕手法「似玩人多過似執法」。
陶君行說,五月十一日他聯同其他示威者由遮打花園遊行至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方以「非法集會」罪名拘捕三名參與者馮家強、盧偉明和梁國雄。
十多名民間團體代表昨前往西區警署抗議警方打壓言論自由,並計劃本周日再發起遊行抗議。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批評,警方僅需致電兩名當事人、或將傳票寄往當事人寓所,但現時用「刻意令人尷尬嘅做法,似玩人多過似執法」。
警方發言人強調,警方是次是根據法例,並按一貫做法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