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電子金龍」前進 動機成謎<br>騎師霍達拉馬但脫罪

約束「電子金龍」前進 動機成謎
騎師霍達拉馬但脫罪

【本報訊】前冠軍騎師霍達被控造馬案,昨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認為霍達在賽事中曾刻意拉馬,阻止馬匹進佔次席,將機會拱手讓予對手,確實未盡力策騎,但他勒馬的動機成謎,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與賭博得益有關,故判其罪脫。霍達以勝利者姿態離庭時說:「我們贏了。」馬會將商討是否進行內部聆訊。 記者:柯弘毅

霍達雖獲判無罪釋放,但法官在判詞中斷定他不盡力策騎。霍達在律師陪同離庭時表示對法官有此結論感到失望,但仍自信地說:「我們贏了。」但他拒絕評論案件的影響或透露未來動向。
馬會賽馬事務執行總監應家柏表示,事件重點在於霍達是否在賭博中作弊,而控方在整個審訊均沒法提供證明,如今霍達被裁定無罪,事件已告一段落。至於霍達對「電子金龍」的處理方法,則留待大眾判斷。

廉署繼續追緝易根
廉署初步認為法官的判詞合理,廉署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至於另一騎師易根,廉署仍繼續通緝他,但進展緩慢。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麥健濤指控方的新西蘭賽馬專家證供強而有力,深信霍達在當日開跑後約三百米,確有勒馬約束馬匹「電子金龍」前進。法官指霍達亦承認勒馬,並辯稱這是留前鬥後的策略,但法官認同賽馬專家所指,當時騎師毋須施壓,「電子金龍」亦可輕易進佔前面內檔的空位,追上頭馬,不會過份虛耗體力。法官指騎師應盡力策騎,以獲得最大爭勝機會,但霍達勒馬,刻意放棄追前的機會,反而由次名墮後至第三位,失去極有利位置,並非騎師應有行為,裁定他未盡力策騎。

控方無法證明控罪
法官指單是未盡力策騎並非刑事罪行,控方完全缺乏任何證供證明霍達因造馬而令任何人獲益。法官指不理解曾贏得多項盃賽的冠軍騎師霍達為何不盡力策騎,辜勿論是否騎師認為勝算渺茫,牽涉賭博得益絕非唯一合理推論,控方無法證明控罪,故判霍達當庭釋放。
廉署今年二月展開代號「青草」行動,拘捕十九名男女,當中包括騎師霍達及易根,指他們涉嫌造馬,其後易根棄保潛逃返回英國。三十七歲的霍達被控於今年一月十六日,在快活谷舉行一場賽事中,未有盡力策騎「電子金龍」,影響賽果,以令自己或他人獲益。該賽中,頂頭大熱的「電子金龍」僅以第三名衝線,敗給次熱「通勝」及第二名的「大顯身手」。
案件編號:DCCC8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