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正修讀大學物流系統碩士課程的電腦程式員,在商場廁所內淫辱男童,強脫對方褲子,然後自行掏出陽具手淫。被告昨在法庭認罪,裁判官斥責被告羞辱男童的行為,令事主震驚留下創傷,案情嚴重將他還柙候判。
外表斯文,穿上西裝的被告郭志明(三十七歲),現職電腦公司程式分析員,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於今年九月五日,在葵芳葵涌廣場東翼二樓的男廁內非禮一名十五歲男童。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六時許,男童急往案發男廁其中一廁格解手,完事後欲離開。被告突現身將他推回廁格,鎖緊廁門,一手捉着欲反抗的男童並脫下他的褲子,又自行除褲掏出陽具在男童面前把弄。
未幾,被告再捉男童手欲拉他摸其陽具,男童受驚掙脫呼叫「畀我走」,幸有警員巡至涉案廁格撞破醜事。警誡下被告承認控罪求給予機會。
辯方庭上求情稱,被告未婚,八九年在港取得電腦文憑後到加拿大留學,其後回港從事電腦行業,現職程式分析員及修讀本港大學的物流系統碩士課程。被告亦熱心公益,過去六年透過香港基督教協進會,資助國內失學兒童及保良局助養兒童計劃。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裁決指案件嚴重,男童年僅十五歲,在商場男廁遭非禮不難想像當時他如何不安及震驚,他被羞辱令身心受創,考慮判被告即時監禁,將案件押至本月二十七日待索背景、心理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其間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TWCC27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