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ChaniskindenoughtolendushisofficeasourconferenceroomforthemeetingthisFriday(陳先生惠然借出辦公室供我們本星期五開會)一語,文法有沒有錯?Kindenough這個片語是怎樣用的?」
這句英文最大的毛病,是把中文的「借」硬譯做英文的lend。借辦公室、廁所、電話等給人用,英文不可說lendsomebodytheoffice/toilet/telephone等,只可說letsomebodyusetheoffice/toilet/telephone。無論意思是「借給人」的lend還是「向人借」的borrow,一般都是指暫時拿去、用後歸還;假如不拿走,就不用這兩個字。所以,向圖書館借了本書,可以說Iborrowedabookfromthelibrary;借人家的字典當場查查,則應說"MayIuseyourdictionary?",不應說"MayIborrowyourdictionary?"。
此外,conference、meeting都是「會議」的意思,似乎不必重複。請看以下句子是不是清楚明白一點:MrChaniskindenoughtoletususehisofficeforthemeetingthisFriday。
至於「形容詞(adjective)+enoughtodosomething」這說法,直譯就是「……到做某件事」,可用的形容詞絕不限於kind一字,例如:Heiscleverenoughtodoit是「他聰明到可以做這件事」或「他很聰明,足以勝任」、Heisoldenoughtodrivenow是「他已到了可駕駛汽車的年齡」、Hewaskindenoughtolendme$5000是「他借了五千元給我,至為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