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職警員申請覆核

革職警員申請覆核

【本報訊】任職警隊十年、曾獲嘉許的警員,因負資產欠債而申請破產,並向上司如實申報破產一事,卻於今年八月遭警隊以其財政困難影響工作表現為由,將他革職,警員不服警隊紀律聆訊的裁決,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革職裁決。
原訴人為二十八歲革職警員陳振邦,答辯人則為香港警隊。入稟狀指出,原訴人於九二年十二月加入警隊,去年九月他收到管方通知需面對兩項違反警隊紀律的指控,經紀律聆訊後遭裁定指控成立判以革職處分。他不滿聆訊結果,今年一月提出上訴,但遭警隊建議他撤銷有關上訴,同年八月十六日他正式被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