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人置業一名前會計文員,因欠下卡數及為妻子償還賭債,二十次盜取公司支票存入個人戶口,虧空公款近五十萬元,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名,判即時入獄兩年。
三十一歲被告陳創興,案發時於華人置業任會計文員。案情指九七年十月至去年六月期間,被告負責替公司填寫支票以支付開支,被告在董事簽署支票後,擅自用打印機更改抬頭人姓名,然後存放入自己戶口。涉案期間被告合共盜取二十張支票,款額由六千元至近五萬元,共四十九萬。被告於去年遭公司解僱,上司發現被告處理的會計記錄混亂,核對後始揭發被告盜取公款。
案件編號:DCCC10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