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黨行劫 遭途人合力制服<br>電槍劫匪判囚八年

糾黨行劫 遭途人合力制服
電槍劫匪判囚八年

【本報訊】從事二手表及首飾買賣的商人,以手提袋盛載十八萬元財物返家時,遭三名持電槍、壘球棍及西瓜刀的匪徒搶劫,商人拚命反抗,慘被斬傷及打腫面部,驚動途人群起擒賊。賊人事敗逃走,其中一人被制服落網,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八年。
二十三歲被告何俊傑案發時做跟車,有偷竊、勒索、不小心駕駛及藏毒等案底,昨承認毆打意圖行劫、藏電槍及車內盜竊三罪。

同案兩匪逃走
根據案情,被告於今年七月八日晚上七時許,與同黨志傑及Toby,在屯門兆麟苑伏擊正在返家途中的五十九歲姓杜商人。
被告用電槍從後電擊杜圖搶手提袋,志傑及Toby則用壘球棍及西瓜刀向杜施襲,因多名途人上前抗賊,志傑及Toby乘客貨車逃走,被告則遭途人制服。

官讚途人英勇
杜的手提袋內有現金、勞力士手表、鑽石耳環及戒指,總值十八萬元,杜的面部近左眼被打腫,雙手斬傷及有骨折,留院十一日才出院,現時仍在養傷;被告被捕後承認犯事,並指逃走用的客貨車及車牌,均是他偷來。
案件編號:HCCC32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