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當輔警 - 王岸然

大學生當輔警 - 王岸然

早前有報紙訪問筆者,問如何改善大學生的精神狀態與鬥心,以應付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筆者說,叫大學生接受軍訓。
也不是說笑,受軍訓本是國民義務,是培養公民責任感,對社會國家的承擔感與榮耀感的一環。當然也是愛國教育的一環。順便一說,各位不妨打開基本法看看,當中並沒有一條所有憲法都有的條文,就是教育下一代愛國,這個缺失,所有草委都要負責,筆者有時間專文討論。
當然大家也知道港人子弟不必軍訓,不必當解放軍,也不必付軍費,這是中央照顧港人之舉,亦令到港人年輕一代整體而言是欠缺了點甚麼;那是一種紀律與自律,相對就是一種自我為中心的散漫。
自願參加的代用品也不是沒有,童軍、民安隊、救傷隊之類,從前還有皇家義勇軍,九七之後自然沒有,解放軍亦未聞可以業餘參加,這太敏感了吧。
輔警隊伍想向大學生招手,提供一份兼職工作,亦可令大專生有紀律部隊的經驗,本來不是壞事,甚而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好提議。但細看其出發點,原來是招人不足,一般的輔警由於出更不足(一個月八小時),工作沒有滿足感與自豪,所以流失嚴重。明眼人看得出,警隊高層對輔警不重視,視之為可有可無、自生自滅的組織。
大學生也不愚蠢,當輔警若然只是被利用作廉價質優的勞工,只在假日人多時負責維持秩序,本文所述的精神磨礪作用,自然不存,也無大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