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主任騙租津判囚

環保主任騙租津判囚

【本報訊】月入逾七萬元的環保主任早前承認向政府申請租屋津貼時「報大數」,隱瞞已獲業主大幅減租,於兩年間欺騙租津達十萬元。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宣判,裁判官指被告將騙款歸還政府,可見他心存悔意,但鑑於案件的嚴重性,判他入獄一年。

偽造租單騙10萬
被告陸仲怡,被控十二項罪名,先後於九八年至九九年期間十一次以欺騙手段在銀行內促致記項,於九九年八月期間,使用一張假的租金收據,被告一年間共騙取十萬四千七百多元。
案件編號:ESCC22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