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置業前區域經理涉嫌乘相識僅一個月的年輕女商人酒醉時,將她帶返其寓所強姦。該前經理被控強姦,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女商人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政府化驗師驗出她體內含有受管制藥物成份,但她堅稱從不服用受管制藥物。 記者:梁瑞珮
四十歲被告饒志宏,案發時任職香港置業區域經理,被控於今年五月五日,在彩雲邨寓所內強姦二十歲女事主。
現時二十一歲的女事主,身形矮小纖瘦,皮膚白皙嫩滑,打扮青春,從事玉石生意,承認以往有一名年紀比她大十六年的男朋友。
聲音柔弱的女事主昨日供稱,因生意關係,十九歲開始經常到酒吧飲酒。今年四月與朋友往蘭桂坊「CClub」飲酒時認識被告。及後曾與被告單獨約會到卡拉OK,但只因他當晚六時至十二時不停致電,她基於「好煩」及「同情」他,才與他約會。然而被告未能給她好印象,故其後沒再見過被告。
女事主供稱,五月五日凌晨一時許,她與朋友又到「CClub」飲酒,玩猜枚及估骰盅,喝下很多酒精類飲品,包括啤酒及雞尾酒,令她感到很醉,曾一度想嘔,要好友攙扶方能步行往洗手間,她記不起當晚有否遇見被告。
女事主續稱,當日早上,一睜開眼睛,赫然發現身處在一間陌生的房間內。她說:「瞓醒發現自己喺張床上,全身赤祼,有個男人責住,佢都冇着衫,佢強姦緊我,我叫佢唔好,但佢冇理我,我嘗試推開佢,但我無力。」她指該名男子正是被告。
女事主表示,之後被告步出房間,她感覺很驚慌。稍後,被告又返回房間親吻她身體,並向她說:「我要返工,如果你走嘅時候,打電話畀我。」及後,她離開該單位,才發現自己身處彩雲邨。
控方播放閉路電視拍下大廈升降機內的片段,只見女事主醉醺醺,曾經踎低,被告將她扶起,及後女事主狀似十分辛苦,身體彎下,由被告扶她步出升降機。
女事主接受盤問時承認,當晚在酒吧內醉酒後還很想跳舞,但否認服食過任何藥物。不過,她亦承認,警方通知她,化驗師在她體內驗出有受管制藥物。
案件編號:HCCC26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