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分校拒收結業原校生

補習分校拒收結業原校生

位於美孚新邨的文華補習社,十月初突然結業,有家長聯絡補習社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的分校,查問可否接收已繳費學生,但遭拒絕。教育署向本報證實,西九龍中心文華分校原來並未註冊,經營疑違反教育條例。

《蘋果》讀者鍾太經朋友介紹,今年九月初替女兒報讀位於美孚新邨第四期平台的文華補習社小六全科補習課程,費用一千五百元。

報案無回音
她於十月二日繳費後四天,補習社於十月六日在門外張貼通告,謂校長有事遠行,被迫暫停營業,但當日晚上十時許,她接獲一來電,自稱是補習社校長,稱因租約問題補習社要結業,但沒有交代如何善後便收線。
她與其他家長前往報警及向教育署投訴,但無回音。
「後來我喺招生簡章見到原來佢哋喺西九龍中心亦有一間,咪打電話去要求接收我個女,但佢哋唔肯。我知道佢哋兩間學校係有聯繫,老師都係兩邊走,佢哋應該有責任接收我個女。」

分校未註冊
本報就投訴向教育署查詢,教署發言人回覆,教署亦曾收過公眾人士查詢上述學校結業情況,現正調查,但根據教署註冊紀錄,位於美孚新邨第四期平台的文華補習社,是一所在教育署註冊的學校,而西九龍中心校址,則沒有註冊紀錄。

用原校編號
記者曾往西九龍中心的文華教育機構,佯稱替家中小朋友找補習社。逗留期間,記者已見有十多名小學生出入,明顯超出《教育條例》規定,同一時間向八名或以上學生提供教育課程。補習社門外張貼通告,顯示其教育署註冊編號,與教育署稱沒有該校註冊紀錄說法不符。記者事後翻查紀錄,發現門外通告上之註冊編號,乃美孚新邨原校的編號,即西九龍中心一間疑乃借用舊校註冊編號,非法辦學。

屬非法辦學
教育署新聞及公共事務組發言人指出,若有補習社分校借用已結業原校的註冊編號,已屬非法辦學。教署註冊組會繼續跟進。

學生未超標
文華教育機構深水埗校負責人陳先生強調,美孚正校與西九龍中心校不論財政與行政均是獨立個體、兩者的商業登記證亦不一樣,正校屬獨資經營,西九龍校是合夥經營;而潘校長是有參與管理、亦是負責人之一。
早於九月開課時,西九龍校張貼的章程沿用正校的註冊編號,乃因當時仍與潘先生合夥經營,但自美孚正校結業後,西九龍校已向教署申請更改校名及辦理註冊事宜。陳先生強調,西九龍中心校從未於同一時間內教授超過七位學生,惟不排除學生下課後仍留在課室溫習,或於轉堂交接時間令人有所誤會。(一○三○四八)

知多啲:學生超額可判囚
根據《教育條例》,「學校」是指一間機構,於任何一天向二十人或多於二十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八人或多於八人提供教育課程,包括以專人或郵遞服務交付的函授方式。凡屬未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校董及教師,均可被控告,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五萬及監禁二年。教育署署長更可封閉任何非註冊學校或臨時註冊學校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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