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活躍社交界的息影女星余安安夫婿兼賽車手李萬祺,今年九月破產前兩個月,原來已開始「白住」司徒拔道一千七百呎豪宅。他昨日被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管理費、差餉及五個月欠租共十四萬六千元,並申請收樓。 記者:梁偉強
與余安安育有兩名女兒的李萬祺昨日在電話回應時說:「件事係因為我破產時冇交租,嗰張係舊租約嚟,我𠵱家會同業主商量修改合約。呢件係小事嚟啫,好快會解決㗎啦。」
涉案的物業是港島司徒拔道松柏新邨F座一個單位,該單位是由李萬祺夫婦名下恒達公關有限公司,向原告業主AccordPropertiesLimited租用。
根據入稟狀,租約是在去年二月簽訂,為私人住宅用途,而且訂明是恒達為僱員及其家屬租用,月租三萬元,其後業主減租,由今年七月開始,租金降至二萬六千元。
不過,恒達自今年七月開始便沒交租,亦沒交今年四月及七月兩季差餉,而由九月開始,連管理費亦欠繳,業主多番要求,包括李萬祺破產翌日,向恒達發出書面通知書追討欠款,但恒達仍沒付款,遂入稟收樓,並追討欠款及交吉前的損失。
根據入稟狀,恒達欠租達十三萬元,另欠管理費一萬零五百元及差餉約五千五百元,總數約十四萬六千元。
四十五歲的李萬祺因欠恒達前生意拍檔徐燕屏七十萬元,遭徐燕屏入稟申請破產,雙方談不攏還款方案,今年九月四日高院頒令李萬祺破產。
專門處理債務案件的律師梁永鏗指出,破產人士會受到一定限制,不能過着奢華生活,所租住地方亦要符合實際情況,但若以公司名義租下豪華大宅,而該豪宅乃作提供員工宿舍之用,破產者如受聘於該間公司,便可以員工身份入住該豪宅。破產者甚至可由妻子名義租下豪宅入住。
案件編號:HCA423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