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首次發現以層壓式推銷香薰的公司,有員工提供假聘用信予新會員,讓新會員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支付五千元入會費,涉案一男一女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及十八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二十五歲殷俊傑(譯音)及二十八歲黃文英(譯音),二人分別被控三項及兩項欺詐罪。 根據案情,商罪科於去年六月接獲投訴,發現一間香薰及香水公司的部份職員,向新會員提供偽造聘用信申請銀行信用卡及貸款。 案件編號:DCCC19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