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後,到底有幾多「法網陷阱」?誰都說不清,人人自危。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先後出席記者協會及教育工作者聯會兩個諮詢會,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立法者,均對法例具體內容充滿疑慮,外國駐港記者憂慮會無辜被指為間諜,甚至連教師教學時也擔心誤墮二十三條法網而不自知。
葉劉淑儀昨日早上應邀出席香港記者協會主辦的二十三條交流會,不少外國駐港新聞工作者表示關注立法後,會否因為報道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例如披露解放軍裝備及調動,而被指為間諜。有美籍外國記者更假設地問,若中美發生戰爭,他們不撤走,會否被視為收集情報而被捕?葉太回應,只有作出對中央政府及武裝部隊做成損害的報道,才構成諜報罪。
也有記者憂慮若從未獲授權渠道取得涉及公眾利益資料,例如大亞灣核電廠洩漏輻射,一旦作出報道,會否即時觸犯二十三條?葉太反問在場記者:「是否為了公眾利益,你哋明知犯法得來(的消息),都會照登?」現場記者表態會照樣報道,葉太承認,若然記者真誠相信報道是為公眾利益的話,政府很難成功控告記者。
另外,葉太昨午出席支持立法的教聯會諮詢大會時,雖然會上不少人支持立法,但也有部份教師坦言對立法表示擔心。有發言者就提出例如「隱匿叛國」條文會令人易墮法網:「好似我知我老公叛國,做老婆冇理由舉報佢,咁又犯叛國罪?」也有教師擔心:「我上堂時,因為教學會講到一些煽動言論,又或者要藏有煽動刊物,又係咪犯法?」
面對各種疑慮,葉太表示,政府會考慮收窄有關保留隱匿叛國條文範圍,至於其他有關煽動叛亂罪行,一定要有行動、有動機,不是「講吓就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