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說,有天他整理衣櫥,發現裏頭有五套西裝,二十多條領帶。西裝他三年裏邊只穿過一次,領帶一年好像沒打過幾次。
這讓我想起,我衣櫥裏光有兩套西裝,頂多五條領帶。其中一套西裝是禮服,挺氣派。當年在電影公司打工,要去台灣參加金馬獎頒獎禮,有洋服店贊助定造,不費分文。那套禮服就不過穿了一次,之後扔在衣櫥裏十八年,現在該已經爬滿霉菌,可丟進酒缸充作酒母了。
另一套西裝,是幾年前買的。我妹出閣,怕她哥哥在婚禮出醜。「你一定要穿西裝。」她說。我在成衣店挑了一套,在她面前試穿讓她品足評頭。「原來你穿了西裝這麼帥。」婚禮那天我妹夫誇我道。原來他把雙眼跟屁眼上下顛倒了,一直沒帶眼識人。那套西裝,也只穿過一次,翻出來準可以用作抹布。
誰還愛穿西裝?時下都市人大都喜歡穿運動裝、便服。紅白二事,不必穿西裝,只要不穿睡衣泳褲,就不算失禮。
其實有些人根本不適合穿西裝。溜肩膊,兩邊肩膊不夠寬壯的人,穿西裝最難看,也許要用枕頭當作墊肩才行。左右肩合共不滿一呎寬,哪怕三歲娃娃,讓他騎在身上也準摔下來。梁朝偉我看就不宜穿西裝,穿了就覺得他腦袋瓜特大,兩肩像扛着個台灣西瓜。
以前中國的領導,也都不宜穿西裝。毛澤東要是穿過,那套西裝可比金縷衣更要價值連城了。不過他穿起西裝,恐怕就像穿上西裝的大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