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漢闖入「一樓一鳳」架步,亮刀劫去妙齡鳳姐三百元,竟嫌錢少遷怒鳳姐,將她強暴。被告昨於高等法院承認強姦及打劫兩罪,被判入獄六年零八個月。
律師代被告向受害鳳姐道歉,表示對事件感羞恥和後悔,又承認在案發前失業,經濟拮据,其間閱報得知有不少打劫鳳姐案件發生,心想是「搵快錢」的途徑,一念之差才犯案。
被告譚國威,二十八歲,已婚。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九日,在筲箕灣某單位,強姦及劫去一名女子三百元。由於該單位裝有閉路電視,警方根據影帶,在案發後兩個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
HCCC30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