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一個月大男嬰不適到聖德肋撒醫院求醫兩日後出現抽筋,後轉送東區醫院醫治證實腦幹死亡,延至一年多後不治。死因庭昨裁定男嬰死因不明,裁判官向聖德肋撒醫院建議,若醫護人員在有需要時未能聯絡主診醫生,不應待病人情況危急才請駐院醫生幫手。
裁判官表示,由於沒有證供指男嬰死於意外,而審訊中亦曾出現過男嬰體內有藥物過量的證供,不能裁定男嬰死於自然,因此,裁定死因不明。
死者李豪賢,因身體不適於九九年十月二十日送抵聖德肋撒醫院治理,後送往東區醫院,延至○一年五月不治。
案件編號:CCDI915/01